莱芜都市网-分享生活信息

 找回密码
 注册用户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446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做出修订!灭菌乳的生产将不再允许使用复原乳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5-4-11 08: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国家卫健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修改单的公告,其中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2010)第1号修改单。按照公告要求,自2025年9月16日起,我国只允许以生牛(羊)乳为原料生产灭菌乳,不再允许使用复原乳生产灭菌乳。

    灭菌乳是我国液态奶消费市场的主要产品,国内多家乳制品企业有灭菌乳产品。与巴氏杀菌乳相比,灭菌乳最大特点是保质期较长,可常温储存6个月。修订前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2010)规定,灭菌乳分为超高温灭菌乳、保持灭菌乳两种,均是以生牛(羊)乳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复原乳生产的产品。复原乳是指将生牛(羊)奶浓缩或干燥制成的浓缩乳、乳粉再添加水制成乳液。这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2010)第1号修改单,已删除了“添加或不添加复原乳”等内容,意味着第1号修改单在2025年9月16日正式生效后,我国所有乳制品企业不得以复原乳为原料生产灭菌乳。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液态奶标准,规范复原乳标识,促进鲜奶消费”。此次食品安全标准的修订,意味着灭菌乳生产将彻底告别复原乳时代,以生鲜乳为原料生产灭菌乳,能保留更多营养物质,既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乳品的需求,也有利于提升和稳固养殖加工等产业链中各企业发展的信心和预期,激活全产业链的活力,对推动我国奶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同时,第1号修改单要求只能以生鲜乳为原料生产灭菌乳,对国内灭菌乳生产企业提出更高要求,企业必须在生鲜乳收购、运输、进货查验、生产投料、灭菌等各个工序环节进一步加强质量管控,以确保采购的生鲜乳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确保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用户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争议投诉|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莱芜都市网 鲁ICP备09082194号-1 经营性ICP:鲁B2-20220951号

GMT+8, 2025-6-8 04:15 , Processed in 0.021952 second(s), 26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