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布5起森林火情火灾警示案例,涉及钢城
012024年4月5日,济南市钢城区辛庄街道因未成年人野外玩火引发森林火情,过火面积为2.67亩。对肇事者监护人李某、张某给予12万元损失赔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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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3日,济南市长清区五峰山街道办事处因村民王某野外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情,过火面积为2.28亩。对肇事者王某给予15万元损失赔偿处罚,并行政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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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7日,南部山区仲宫街道门牙村村民姜某在自家院内燃 放 烟 花时不慎将院墙外芦苇引燃引发山火,过火面积约400平米。对肇事者姜某给予行政拘留5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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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8日,历城区仲宫镇崔家庄村村民崔某在自家耕地烧荒引起火情,过火面积约1500平方米,烧毁林木50 余棵。对肇事者崔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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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9日,历城区仲宫镇双井村村民刘某芹在荒地烧荒引发火情。对肇事者刘某芹给予行政拘留7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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