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顺子 发表于 2021-3-19 11:01

山东路油油气管理有限公司莱芜服务区第二加油站项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162号)要求,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在环保部门受理前由建设单位对项目环评进行公开。建设单位:山东路油油气管理有限公司莱芜服务区第二加油站项目名称:山东路油油气管理有限公司莱芜服务区第二加油站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莱芜高新区李陈庄(京沪高速莱芜服务区内)。站内有3个埋地汽油储罐,单罐容积均为30m3;2个埋地柴油储罐,单罐容积均为50m3,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加油机2台,四枪三油品潜油泵加油机2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4台。年销售汽油800t/a,柴油1200t/a。本项目劳动定员7人,实行2班制,每班工作12小时,年工作36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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